关于推进新时代公安机关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调研报告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进入新时代,执法领域“顽瘴痼疾”已然成为法治公安建设的短板弱项和亟需解决的实际问题,究其原因,最根本的还是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不够科学、管理监督不够到位,因此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执法权力始终在法治的轨道内运行。现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近年来XX公安法治改革探索有益经验,就纵深推进新时代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作如下思考。一、推进新时代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一)捍卫“两个确立”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督促掌握公权力的部门、组织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新时代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公安机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公安法治改革工作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的具体举措。(二)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权利意识、监督意识明显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愿望更加强烈,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更加迫切。同时,随着改革力度的加大,社会利益格局正在深刻调整,我们面临的执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敏感复杂社会矛盾交织给执法活动带来的新考验不断增多,特别是爆发的新冠疫情对公安执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安全需求上,广大人民群众不再是单纯关注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也关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安全等;在法治需求上,广大人民群众不仅关注自身权益的保护,也关注社会公平正义,不仅要求人权保护,也要求人格尊重,这些都倒逼公安机关推进新时代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更高期盼。(三)建设“法治公安”的重要抓手。法治,是盛世中国的不二选择。党的XX大报告中强调,“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尤其是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党的XX大报告不吝笔墨,强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推进新时代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是以XX大精神为指引,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法治公安”的重要抓手。二、制约新时代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消极因素(一)执法主体与新时代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作为执法主体,民警的法治思维、执法能力,直接关系到执法权力行使的效果。面对当前日趋复杂严峻的公安执法环境,从执法理念上看,个别民警还没有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没有坚持民意导向,随意性、选择性执法时有发生,漠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小事,尤其在处置涉疫案事件中,暴露出少数民警没有充分考虑疫情对社会心态、个体心理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压力和影响,引发群众投诉和对公安机关不满;从执法思维上看,部分民警还没有真正树立法治思维,习惯以惯性思维、传统方式来执法和解决问题,不能做到严格依法、依程序执法办案,“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等片面的观念在部分民警,甚至少数领导心中仍然根深蒂固;从执法能力上看,部分民警还不能自觉地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依法、及时、客观、全面调查取证,准确掌握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