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医院车辆管理更加规范、合理,本着“节约开支、合理使用、减少漏洞、杜绝事故”的原则,合理进行调配和使用,特制定本制度。一、车辆使用管理1、医院公务车辆由院办统一管理和调度,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派车本着“先急后缓、保障重点”的原则。车辆使用范围包括: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因公外出用车、各种会议用车、医院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用车、请专家会诊用车以及经院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2、救护车由急诊科负责调度,救护车主要用于急症救护使用,未经请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救护车值班车辆用途。确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用途的,由急诊科书面向分管领导请示经同意后方可改变,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其原用途;外出医疗急救用车,由医务部请示分管领导后调配,医务部安排出车后报院办备案。3、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坚持预约登记、统一调派原则,车辆调度由院办指定专人负责派遣。实行一车一司机,一车一档制进行管理。4、使用科室需要先填写好派车、租车申请单,按流程签好字,交由办公室派车或租车。原则上三人及三人以上才派车或租车,特殊情况(人数未满三人、紧急工作等)需要派车,须报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未派车者的差旅费按照《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享受车补人员,在城区四个办事处范围内不再安排公务车辆。5、坚持节能原则,尽量多拼车,无紧急情况原则上不派车。一般情况或者近距离路程原则上不派车,同方向行驶坚持车辆拼车制度。6、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下,业务用车坚持按照出车缘由及事项的轻重缓急原则来派车。驾驶员必须凭派车单出车,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车,否则发生交通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7、医院所有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医院指定地点,车辆钥匙统一由院办保管。除值班车辆钥匙由值班司机保管外。8、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公务车辆参加婚丧嫁娶等活动;严禁驾驶员在非工作日、非执行公务擅自动用公务车辆。凡公车私用造成违章及交通事故,由责任人承担后果并赔偿经济损失。9、驾驶员每次出车回院后,要及时告知院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掌握车辆情况,合理调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通知院办公室,并说明原因。10、医院车辆专职驾驶员,负责车辆的保管和维护,并要定期进行检修、保养,以保证安全行驶。11、救护车内的急救设备和物品必须保持完备,不得随意挪用。救护车驾驶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适应抢救需要,不得无故脱岗,保证随叫随到。12、院办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所有车辆有关证件的年检及保险资料统一由院办保管,并负责安排。13、医院车辆一般情况不予外借,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因工作原因,确需借用车辆的,必须经医院主要领导同意后院办公室方可安排借用。二、车辆油料及维修管理1、油卡实行一车一卡,统一由院办公室管理,根据实际用卡情况,每1—2个月由院办集中进行油卡充值,并及时做好油卡发票报销。2、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一车一卡,由车辆负责驾驶员和院办指派的一名工作人员一起前往油站加油,需登记加油量、加油时间、车辆公里数并双签字,特殊情况经院办主任或分管领导同意后才可现金加油,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由院办公室统计每辆车的百公里油耗。3、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小故障由驾驶员检查确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XXX元内院办公室主任审批,XXX元以上主管领导审批。XXX元以上的维修项目,要经院领导班子会讨论通过。所有维修不得出现先维修后审批的情况。4、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院办公室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事后必须补报《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5、车辆保养费、维修费、停车费、过路费、油料费等凭票据和出车登记、派车单报销。三、驾驶员管理1、实行车辆出勤登记制度,驾驶员每次出车均需将出车事由、地点、时间、公里数等登记清楚,备查。2、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