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司法所2022年安置帮教工作汇报*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采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等有力措施,以管控有违法犯罪倾向人员为重点,不断创新帮教机制,进一步加强衔接、帮教、安置工作,有力推动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组织健全,落实责任,帮教安置工作基础扎实我们始终围绕镇党委、镇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落实机构。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镇上任组长,司法所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司法所负责日常工作;二是落实责任。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促进安置帮教各项内容、措施落实,形成良好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二、落实制度,做好衔接,确保刑释解教人员不脱管不漏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协调、督促的作用,重点抓好衔接登记、工作例会档案管理、信息反馈制度的落实,有效地促进了帮教安置工作。一是坚持衔接登记制度。司法所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及时登记并下发给各村,由他们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积极协调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二是坚持排查制度。每年对所有帮教对象进行摸底和调查,对回归的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工作台账,分类列入、统-管理,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对于因种种原因未到公安机关落户的刑释解教人员,坚持做好排查工作,做到掌握情况、了解去向,以敦促他们尽快落户。对于排查到的遗漏人员,帮教工作迅速跟上,确保做到不脱管、不漏管,认真落实帮教衔接管理工作。三是对重点帮教对象实行走访制度。定期不定期地上门走访重点帮教对象,了解情况,切实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时时处处体现出党和政府的关心。四是建立重新犯罪备案预警机制。始终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全镇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数据,做到不瞒报、不漏报;对有重新犯罪苗头的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犯罪。根据跟踪档案管理的记载,符合解除帮教条件的解除帮教,达到了不失控,不漏帮的工作要求。三、因人施教,分级管理,真正将管理和安置工作落到实处为了更好地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司法所实行个性化帮教措施,增强了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回归人员分别由其家庭、所在村民委员会和司法所负责,分级帮教管理。主要采取以下帮教措施:一是开展谈心活动。对回归人员由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对其开展一次谈心,提出要求和希望,同时根据此人在谈话中的性格、情绪、爱好等表现,确定帮教小组,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措施。二是建立帮教小组。对每个回归人员认真查询、核实刑释解教人员的详细地址,然后与村联系,建立帮教关系。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工作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家属组成的“三帮一”帮教小组,采取“四定”即定人员、定对象、定任务、定措施,把帮教工作管理落到实处。三是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个人档案。司法所认真做好回归人员的登记工作,做好帮教记录,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及时建立回归人员的档案工作。下一步,*司法所将从强化学习、加强管理和提升服务三个方面入手,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强化学习。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就业及自主创业,从根本上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的基本生活问题。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心理建设等方面的学习,帮助其重拾信心,顺利回归社会。与普法工作相结合,组织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和法治道德教育,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让刑释人员学会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防止其重新犯罪。二是加强管理。利用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核查登记,做好无缝衔接工作,做到“一人一档,随时更新”,实现信息管理资源实时查询,动态化查询,在第一时间掌握其信息资料,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因监管不力出现再次违法犯罪现象。采取电话回访、入户走访等方式,了解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动态及家庭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