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政府职能要求,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执法监督实际,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按照“放管服”改革部署,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提升依法、公正、公开、规范的监管水平,确保我县水事执法有序高效运行。二、工作目标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持续在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执法行动健全配套监管机制,全面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三、工作安排(一)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1.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我局随机抽查的领域实现本部门行政执法全覆盖,具体抽查事项清单包括:(1)对水资源的监督检查。①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重点检查:取用水户是否取得有效取水许可证;是否按照批复情况进行取水;取用水户用水量是否存在超许可情形。②对节约用水的行政检查。重点检查:计划用水检查,检查取用水单位和个人是否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取用水,是否存在超计划(定额)用水情况。用水计量设施检查,检查取用水单位和个人是否按规定安装用水计量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节水设施检查,检查取用水单位和个人是否按规定建设和使用节水设施。(2)对水工程安全的监督检查。对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的行政检查。重点检查:检查有无损毁河道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建筑物和防汛设施、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以及通信照明等设施的情形;有无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有无干扰河道管理单位正常工作的情形,有无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情形,有无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3)对水土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检查。重点检查: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含重大变更)情况;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取、弃土(渣、石、矸石、尾矿等)场选址及防护情况;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4)对农村公共供水的监督检查。对农村公共供水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农村公共供水的运行管理;农村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5)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办理了涉河建设方案许可手续;是否按批准的建设方案进行建设等。(6)对水利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持续改进等落实情况。(7)对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①对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农民工、环保等规定情况。②对已批复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检查。重点检查:对由批复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是否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开展后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建设单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8)对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检查。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的行政检查。重点检查:人员配备、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等情况。(9)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2.抽查对象数据库。根据抽查事项和检查要求,完善抽查对象数据库,数据库内容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探索实行科学分类管理,重点领域、高风险领域要列入重点抽查名录库。3.执法人员数据库。根据检查要求,及时更新执法人员数据库,人员包括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执法人员。数据库内容根据部门人员2024年变动情况进行动态更新。4.组织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抽查活动,依托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匹配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平、公正、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