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六事”治理方式提升乡村善治效能蕉岭县位于广东省东北部山区,毗邻闽赣,总面积960平方公里,下辖8个镇,户籍人口约23万人,是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之一。近年来,蕉岭县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六事”,即“一个支部管事、一张清单明事、一套机制议事、一个地方说事、一种方法评事、一个模式强事”,综合治理路径,形成了“支部引领、多元共治、全要素联动”的乡村治理机制,着力挖掘内生治理资源、提升内生治理效能,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明显提升,乡村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协同推进优势凸显。2020年,全县在保持城乡社会稳定的同时,地区生产总值历史性突破百亿元,同比增长5.1%。一、“一个支部管事+一张清单明事”,全盘统筹抓好顶层设计(一)“一个支部管事”强化党建引领蕉岭县以工程为抓手,强班子、强管理、强服务,带头联系服务群众、带头参加公益活动、带头支持村庄建设带头创业带富“三强四带”实施“一支部一品牌”建设,“一村一策”提升组织力,强化党组织对乡村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由村党组织审议研究村级“三重一大”事项,由村党组织提名村监委会、监事会、村民理事会成员人选,要求农村各类组织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推动农村党组织对其他基层组织的领导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党支部服务日制度和村干部包片、党员包户服务群众制度。围绕产业发展提升党组织领航力,举办产业发展培训班。蕉岭县以“村推镇选县考察”模式选拔217名优秀党员进入村党组织书记后备队伍,培育277名党员致富带头人,打造105个党员创业带富基地。全县选派291名县直机关干部,组成97个工作队到其出生地(成长地)开展“联乡兴村”工作,帮群众解决小微问题500多件,为群众办实事和好事1600多件。(二)“一张清单明事”健全权责体系蕉岭县探索编制镇、村(居)权责清单,明确镇、村(居)职权划分,明确公开权责运行流程图。将“晒”权力清单、“亮”权力家底延伸到村(居)一级,让干部“看图说话”“照单办事”,形成覆盖县、镇、村(居)三级的权责清单体系,加强权责管理,打通乡村治理堵点目前,全县镇级权责清单、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准入清单全部编制完成。8个镇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要求,明确并向社会公布镇级权责清单事项154项;依托县、镇、村三级党政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了进村政务服务“一窗口受理、全程代办”。村党组织“三重一大”重要事权按程序列入自治章程、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蕉岭县印发《蕉岭县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明确村民委员会群众自治工作职责事项11类共47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工作职责事项11类共70项,应取消和禁入事项19项。二、“一套机制议事+一个地方说事”,因地制宜激活内生动能(一)“一套机制议事”构建协商机制蕉岭县积极加强多层协商,挖掘内生动力,做到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在村一级成立村级协商议事会,形成以村党组织为领导,包括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村民理事会理事长、村监委会成员、退休人员驻村工作组等多元主体参与的议事协商机制;在自然村、村民小组成立村民理事会,进行常态化协商议事;根据事项涉及范围,还成立专项理事会开展协商,实现了“大事大协商”“小事小协商”,建立了常态议事协商与专项议事协商双轨运行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妇女、老人、义工志愿者等协会以及合作社等各类社会组织协同治理作用,营造“事事有人管、好坏大家判”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二)“一个地方说事”畅通民意表达全县107个村(居)利用党群服务中心,按照“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有活动、有经费、有设备”的“六有”标准,建设党代表、人大代表村级联络站点,作为县、镇村三级代表接待服务的固定场所。建立党支部服务日制度和人大代表服务日制度。村党组织书记、委员服务日定为每周五,县、镇人大代表服务日定为每周二,主要接待、服务党员与群众,收集民意、解决问题,提升服务群众效能。村级党群服务中心职能得到拓展,逐步成为村民说事议事、反映难事的沟通场所。三、“一种方法评事+一个模式强事”,产治联动构建长效治理机制(一)“一种方法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