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的警示教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当前,油田企业部分基层党组织在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中还存在重视程度不高、针对性不强、创新性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结合油田企业基层党组织实际工作,在探究主要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加强警示教育工作的相关建议。一、主要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油田企业各级党组织越发重视警示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宣传方式警醒“局中人”、教育“后来者”。但个别管理人员缺乏“底线”“红线”意识,违反“三公”经费管理规定、违规操办婚宴等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党员干部自律意识不强,酒驾醉驾、赌博打架甚至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从中可以看出,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加强警示教育方面还存在针对性不強、实效性不足等问题。一是警示教育力度过轻。一些基层党组织对警示教育工作不够重视,往往是在出现问题之后才开展警示教育,重事后总结教训而轻事前常态教育;有的党组织甚至发现问题以后也不开展警示教育,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对深层问题讳莫如深;有的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有气无力”,对警示教育往往只重宣读、不抓落实,只看眼前、不顾长远。二是警示教育宣教过浅。部分基层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不够深入。有的党课培训缺少警示教育课程设置;有的警示教育缺乏明确的指向性,在不同受教育对象面前,案例运用一成不变,“一招鲜,吃遍天”;有的剖析问题浮皮潦草、浅尝辄止,只叙述违法违纪事件经过和行为,却没有对其背后的思想根源进行深入剖析;有的宣教走过场,把材料一发、警示片一放,就算完成任务,缺少进行有针对性的座谈交流;有的宣教方式单一,材料陈旧、照本宣科,吸引力和代入感不强,难以引起思想共鸣。三是警示教育内容过远。选用警示教育反面素材的内容与现实有差距,往往以案例通报为主,大多选择其他系统和职务类犯罪案件通报,而较少选择油田系统内的案例,很少结合员工思想实际剖析案件发生规律、特点及原因,缺少“油味”。因为在教育内容上存在“距离感”和“错位感”,一些基层党组织在进行警示教育时,往往走马观花,不能入脑走心,达不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四是警示教育认识过虚。一些党员干部在接受警示教育时,把自己当成局外人,没有形成心理触动。有的认为自己“官小权轻”,违法违纪的事和自己搭不上边,把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片当电影看,根本不往心里去;有的把案件内容当成“八卦新闻”,猎奇“精彩”情节,在剖析时浅尝辄止;有的甚至试图从案件之中“悟”出一些“生财之道”及规避手段。二、原因分析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警示教育的震慑效果,制约了其拒腐防变和关口前移作用的发挥。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党组织负责人对警示教育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单位对警示教育缺乏行之有效的制度设计,对加强员工警示教育不够重视。部分党组织负责人没有将警示教育与党建工作相互融合,致使警示教育像断了线的风筝——飘到哪儿全靠“一阵风”,缺少党建工作这根“主线”的把控。因为党组织负责人没有绷紧警示教育这根弦,一些员工对警示教育也就漠不关心,参与意识不强。二是警示教育没有体现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在教育对象上,针对性不够鲜明,重点不够突出,特别是对一些领导干部、涉及“人财物”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管理人员的宣教存在盲区;在教材选取上,对素材内容、轻重程度、接受群体等要素没有明确的分类;在教育效果上,不能及时挖掘和更新最近发生的典型案例,讲解上多空洞说教、少现实感染,多生搬硬套、少走心入脑。三是在改进警示教育方式上缺乏主动性。警示教育形式单一,在教育方法上缺少交流互动,下发通报案例只是机械宣讲,造成“上下一般粗”,导致“观实例而无实感、看警示而难警醒”,教育效果大打折扣。此外,警示教育在思想建设上尚未形成全天候、全覆盖,员工的“八小时之外”教育监督工作往往被忽视,没有根据员工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及时进行提示和告诫,使其游离于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