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司法局关于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8篇)篇一一、社会稳定的总体情况。1、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情况本月发生了2起矛盾纠纷,现已调解,维护了社会稳定,营造了和谐、有序的维稳环境。2、信访问题目前,我局干部职工工作生活均稳定,无上访矛头和不稳定因素存在。二、下一步工作打算1、抓好矛盾化解工作,防止矛盾积累激化。认真落实上级维稳的各项措施,及时研究化解矛盾纠纷。继续加强对突出问题的集中治理,用和谐的方法、调解的方法化解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不稳定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门力量及时调处,加强督促检查,限时解决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的重大事件。2、抓好教育和舆论引导,有效化解不稳定因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多做凝聚人心的工作。3、加强领导,抓好组织协调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稳定工作的领导,建立科学高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维稳人员和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维稳信息督查的作用开展维稳工作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维稳工作水平。政法委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司法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篇二本季度,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分的安排部署下,在各成员单位及全镇人民的大力支持和努力配合下,我镇社会形势稳定。现就我镇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分析研判汇报如下:一、社会稳定的总体情况本季度我镇继续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本季度我镇无重大矛盾纠纷发生,各类矛盾纠纷同时得到有效调处,为全镇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本季度我镇无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及苗头。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防范工作,及时完善了各类突发事件预案。本季度,我镇无进京、省、市非正常上访以及群体性上访事件。我镇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及各专门小组按照上级的部署,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有效地维护了全镇社会政治稳定。本季度,我镇无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火灾及交通事故、沙场、征地拆迁纠纷发生。二、对策及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深入开展人民内部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果断处置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确保“五个不发生”(不发生敌对分于滋事捣乱事件,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和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集体上访和其他进京、省、市滋事事件,不发生群死群伤等重大治安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和实现“三零”目标(无“法轮功”人员进京滋事,无“法轮功”人员公开聚集闹事和无“法轮功”图像插播广播电视),从而达到“三个解决”(即把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保持社会持续稳定,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1、坚持“严打”方针,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加强对重点目标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采取措施,加大禁毒工作力度,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要严加防范,加大打击力度,确保“三零”目标的实现。此外,各村(居)委会要大力整治治安不好自然村、街道、路段、场所,大力整治治安突出问题,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2、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各村(居)委会、各双管单位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镇委镇政府关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有关部署,切实落实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五个机制”,深入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把防范、化解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努力把各种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防止矛盾激化酿成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各村(居)委会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到一线做工作,要讲究政策和策略,依法、及时、妥善处置。3、要加大治安防控力度。一是抓好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和中央编办下发的《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镇综治委、办建设,充实领导力量,建立健全工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