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做法: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力促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县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推动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一、一体化运作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政法委书记和副县长任双组长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委政法委牵头,司法、信访等部门参与的组织架构,各镇街分别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中心统筹推进工作明确功能定位。县委政法委负责协调部门、行业资源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力量参与化解矛盾纠纷;镇街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功能区,发挥处置分流、组织协调和指挥调度作用;村(社区)承担辖区内矛盾隐患预警排查、上级分流案件办理处置。规范工作流程。县级中心由信访局负责日常管理,镇街中心由镇街政法委员负责管理,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完善首问负责、会商研判等制度。二、一站式受理注重资源融合。按照“1+4+N”的模式进行资源融合,县级增挂“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融合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4个中心,并对应挂牌。成员多形式入驻。在县级中心设立14个独立办公窗口、2个联合办公窗口及1个临时办公窗口,并开设物业纠纷调处、城乡建设调处等14个专业领域功能室。鼓励社会参与。发展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等社会组织建立3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调解与其他主体之间的民商事纠纷。三、一揽子调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席会议,研究贯彻上级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纠纷定期排查机制。坚持把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工作与社会重大风险、突出信访问题清单式管理工作统筹起来,动员城乡社区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采用“面对面+屏对屏”等方式,及时统计上报并开展调处化解工作。建立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健全多层次、全覆盖和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责任体系。根据矛盾纠纷风险等级,明确责任部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