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一届区委第二轮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整改专项评估的情况汇报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和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11月X日至X日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分别于X日反馈了巡察情况。X日,区委评估组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总体情况总体来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能够认真履行整改责任,整改成效显著,评估结果为“好”;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综合表现基本达到整改要求,取得了一定整改成效,评估结果为“较好”。二、存在问题(一)对巡察整改政治站位还不够高。共发现此类问题4个。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还不够深入。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以组织生活会代替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存在“巡察”和“巡查”概念混淆的情况,整改工作汇报中多处出现“巡查”字样。主体责任履行还不够到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离任后,未及时调整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在整改过程中,没有集体研究讨论制定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报告等重要事项;没有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公开不及时。截至目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仍未对整改情况通过适当方式接受党内和社会的监督。(二)问题整改还不够到位。共发现此类问题3个。问题整改存在漏项。区应急管理局党委没有对“对到期不缴罚款行为未按规定追加处罚”(6-2)和“未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自由裁量权规则”(6-3)问题做出回应。“在出差期间仍领取值班费”(10-2)问题中,未按照巡察办的预审意见修改,仅对有关人员进行谈心谈话,没有采取适当措施予以提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在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2-1)问题中,XX村雨污分流工程至今仍未启动实施。“对下属党支部管理缺失”(11-1)中“区环卫处党支部支委委员空缺”问题没有及时增补。未对“党费收缴不规范”(11-2)问题做出回应,没有重新核定党费比例并完成补缴,以上问题不应上报为“已完成”。整改成效还不够显著。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如“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13-2)问题中,没有严格按照“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程序要求发展2名党员。(三)举一反三还不够。共发现此类问题2个。区应急管理局党委“行政执法质量不高”(6)问题,没有对近年来的行政执法进行全面复查复核,强化理论的运用、转化学习成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工程项目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7-2)问题,没有对近年来的工程项目扣留质保金和工程监理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审核把关不严”(9-2)和“财务凭证附件不齐全”(9-3)问题,没有对近年来财务支出审核摸排和凭证附件进行自查补充。(四)资料佐证还不够充分。共发现此类问题2个。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监管力度较弱”(2-2)问题的整改成效中,没有点对点回应“市局抽查检查发现我辖区内的4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的34处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担当作为不够有力”(5-3)问题中,无相关印证材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整改资料收集不细致,台账中涉及的整改成效,在佐证资料中收集不齐全,经过查找后才重新补充。没有党组会议研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档案工作,整改资料不完善的情况依旧存在。“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10)问题中成效与佐证资料不能一一对应,没有补充整理部门总结等材料。未提供对3名同志的批评教育谈话材料。三、意见建议(一)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自觉履行整改责任,党组织书记要主动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要对照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清单,认真分析研究、查找症结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坚持全面整改、真改实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一个不落,见底清零。(二)进一步强化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