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第一支部组织生活会个人检视发言(四个对照)按照2021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部署要求,我紧扣“四个对照”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全面剖析问题根源,综合提出整改措施。现按要求检视剖析如下。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在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要求方面。一是在消化吸收上有差距。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感悟不深刻,没能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高度去深刻领悟和准确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善于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工作的实效上。二是在指导实践上有差距。在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无法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相长,没有很好的将理论武装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三是在常态坚持上有差距。由于刚到新岗位,急于尽早熟悉掌握业务工作,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的学习重要性认识还不深刻,常态学习的坚持上还不够,经常是政治轮训、支部组织了就学一学记一记,上级要求了就补一补、看一看,自觉筑牢信仰之基不及时。(二)在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方面。一是积极担当意识不够。作为党员干部,能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但对如何更好的履行岗位职责主动思考不够。同时,缺乏独立担当精神,认为自己对法院工作没有做到全面熟悉和掌握,且考虑自己是新人,有时会依赖于别人的帮助和提示提醒。二是攻坚克难精神欠缺。工作上按部就班较多主动自我加压的动力不足,攻坚克难的决心有所松懈,对待繁琐的工作,有时会缺乏耐心,会忙里偷闲,加班加点工作的恒心有所下降。三是开拓创新动力不足。在思维方式上,有时习惯于凭往常经验考虑问题,很少有意识地去针对具体问题改进工作方法、优化工作方式,工作上前瞻性、计划性不足,有时候工作开展起来会比较被动。(三)在对照入党誓词方面。一是对党员的权力和义务掌握不深。没有把入党誓词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没有正确认识到党员的权力和义务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整体。比如,对支部在开展党建活动时,认为参与党的组织活动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满足于参加就行、人到就好,但主动谋划、为党的工作和决策进言献策的意识不强,没有充分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落实好党员的民主权力。二是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理解不深。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深刻内涵理解不深,谨记不牢,特别是从基层来到市直单位后,接地气少了,与群众面对面直接交流变少了,没有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没有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充分落到实处。(四)在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方面。一是学习典型事迹不深不细。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学习了共产党成立以来涌现出的一代代优秀和新进分子,心中也产生了共鸣,但对于他们的先进事迹仅仅停留在学过这一层面,没有很好地分析、思考感人事迹背后的深刻道理,没有从中吸取更多的前进力量和奋斗的勇气。二是对标看齐标准有所降低。认为自己身处和平时代,与革命先烈、先进典型所处的环境条件不同,平凡的岗位上不需要轰轰烈烈,对革命先辈留下来的优良传统继承发扬不到位。三是奋斗精神有所减弱。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意识淡薄了,继承和发扬老一辈共产党人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做得还不够,在思想上对艰苦奋斗精神缺乏有力的坚守。二、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对查找出的问题,我认真进行反思剖析,其主要根源在于以下五方面。(一)理想信念还不够“深”。缺乏“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和劲头,把工作当成硬任务、学习当成软任务,将完成好事务性工作当做首要任务,没能把理论学习作为增强党员干部政治素养的基本要求。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系统、不深入,缺乏对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的深刻理解、有效运用上还有差距,不能很好地运用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工作实践。(二)宗旨意识还不够“强”。没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听取群众意见较少,在想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