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个人党性分析报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我能够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防治“灯下黑”等重要论述,自觉接受革命性锻造和精神洗礼,严格自查自纠,深入检视整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全面进行党性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现将党性分析情况报告如下。一、认识体会一是个人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思想上得到深入淬炼,精神上受到深刻洗礼,进一步增强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个人党性觉悟进一步提高。通过开展研讨交流,结合工作实际谈思想、谈感悟、谈收获,领悟精神内涵,查找思想不足,党性修养得到进一步锤炼;通过到xx等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党性觉悟进一步提高。三是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参加警示教育大会、学习中纪委《关于AAA群发布涉政有害言论案件教训警示的通报》,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做到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敬畏权力,又要自觉用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防止“灯下黑”。四是教育整顿成效进一步凸显。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做到教育整顿与推进工作“两不误、两促进”,通过参加全员培训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上半年成案率、要案率、自办案率等审查调查考核指标较去年同期增长xx%。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在信仰缺失方面。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钙,我对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深信不疑,但在日常工作中,没有做到经常用理想信念来检视自己的行动、锤炼自己的党性。一是对信仰缺失问题的认知程度不深、研究不够。对警示教育违法违纪党员的案例中出现信仰缺失问题的内容只是简单了解一下,从未仔细去研读、去分析根本原因,更多的只是关注其具体的违法违纪情况,认为信仰缺失问题是其本人的思想政治建设不到位造成的,没必要去认真研究,没有完全达到自省自警的标准。二是不能主动制止封建迷信行为。虽然自己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但是发现有人去算命占卜行为时也从来没有制止,而是漠然处之,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心理。(二)在政治动摇方面。虽然能够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行为。但在日常生活中,对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没有能够及时站出来,旗帜鲜明地坚决回击,甚至存在听之任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别人说自己清高的问题;在上网时偶尔会看到歪曲党史国史军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等负面、错误言论,虽然从未点赞、评论,但却很少去举报处理或及时采取其他制止措施。(三)在放弃原则方面。一是存在“老好人”思想。主要是因为自身的工作原则性不强,有时对发现的室里的同事违反工作规范的行为,没有及时提醒,而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二是坚持原则不够主动。有时参与议论干部人事任免情况,虽多数时候对他人的评论不置可否,但也会偶尔忍不住插上几句,谈一些自己的看法。(四)在作风不正方面。一是工作作风不严谨。对领导安排部署的工作不能做到深入细致研究,往往是照本宣科,很少去主动研究工作、开展工作。二是统筹工作不到位。安排完工作就坐等联系部门单位拿方案,没有主动去督促,更很少去给他们出谋划策。三是“本领恐慌”问题突出。看文件看标题、学业务学大纲,很少带着问题去学,学习也不去想抓重点,学习不能入脑入心,自身存在理论水平掌握不全面、理解方针政策不深入等问题,这也导致业务掌握不深不透、履职能力不达标。(五)在滥用权力方面。虽然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慎重地对待手中的权力,确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但对权力运行的规范意识不强,在权力行使中存在为执纪执法而执纪执法的问题。如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上做的不够,往往口头上谈的多,但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上着力不够,尽职免责、精准问责、大胆容错纠错力度还不够大。法纪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强,有时没有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甚至在个别案件中出现违规违纪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