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推进“五个认同”意识深入人心,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深入推动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重点课题调研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牵头,对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我省民族基本情况我省是一个多民族省份,生活着汉、彝、藏、羌等15个世居民族,还有其他41个民族成分,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第二大藏族聚居区和唯一的羌族聚居区。少数民族人口为568.8万,占全省人口的6%以上。有甘孜、阿坝、凉山三个民族自治州,马边、峨边、木里、北川四个民族自治县和83个民族乡,16个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区)。全省民族地区幅员面积32.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67.7%,我省民族地区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3.11万平方公里,其中民族地区5.6万平方公里,占42.76%。、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主要情况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取得新成效。凉山、甘孜、阿坝三个自治州全部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58个,省级示范区示范单位700个,各级示范区示范单位遍布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的各区域、各行业、各领域。50个模范集体和61个模范个人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受到表彰,256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01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受到省政府表彰,全域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氛围更加浓厚,有力促进了各族群众广泛深入交往交流交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一)坚持党的领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健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体制机制。建立了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民族工作协调机制,恢复完善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制度。出台责任分工方案,系统梳理创建工作46项具体任务,逐项落实省直牵头部门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分工责任,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各级各部门(单位)把创建工作纳入重点工程、项目和规划强力推进,形成创建工作强大合力。各民族自治地方坚持站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以“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的政治担当,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生命线”工程、战略性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三个民族自治州、四个民族自治县将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民族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成立了由党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或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双组长”制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统筹协调和研究处理重大事项。党委常委会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写入年度工作要点进行督办督查,创建成效纳入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内容,推动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全面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创建工作格局。为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常态化机制,各地均出台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联席会议制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等细化落实办法,形成了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统筹推进的制度体系。各地还普遍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以创建成效为牵引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不断完善专项经费的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