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工作】提高应对涉检网络舆情的能力(1.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山西太原030012;2.交城县人民检察院,山西交城030500)应对涉检网络舆情,是新时期树立检察机关职业形象和公信力的要求。目前,检察机关在应对网络舆情危机方面还显得比较薄弱:舆情危机意识不强,不重视网络媒体作用,缺乏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少数人员的工作作风以及腐败问题是引发舆情危机的根源。应对涉检网络舆情必须增强舆情意识和观念,主动参与和引导网络舆情;多种手段并举,提升化解网络舆情危机的能力;从涉检网络舆情危机发生的源头入手,强化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从根本上预防负面涉检网络舆情的发生。检察机关;网络舆情;公正廉洁随着互联网在全球范围内的飞速发展和普及应用,超越传统媒体的时空界限,网络媒体以其信息反应的快速性、互动性、多元性而成为当今反映社会舆情的主要载体之一。检察机关重视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防范和化解网络舆论危机,在新时期新阶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应对涉检网络舆情是树立检察机关形象和公信力的要求处理和应对涉检网络舆情,是新时期树立检察机关职业形象和公信力的要求。如发生在内蒙古的女检察长“豪车门”事件、发生在山西省繁峙县的副检察长穆新成受贿案事件等,在网络舆情发生初期,我们的检察机关并没有对其进行有效的引导和处理,这些事件经过网络的传播和夸张,对检察机关的职业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检察机关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监督机关,承担着查处职务犯罪和开展诉讼监督等重要职能,这决定了其必然与目前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反腐败斗争和社会公平正义问题高度相关。总体看来,涉检网络舆情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关于检察队伍及其人员的作风形象问题,二是关于检察机关执法行为中所涉及的问题,即检察权的行使是否合法合理的问题。特别是在当前反腐倡廉呼声高起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查办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较之一般案件更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经常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如果忽视网络舆情给检察工作带来的影响,在抢占网络舆论新高地的过程中丧失战机,必将置检察工作于被动之地。因此,如何科学研判、正确引导、合理运用网络舆情,已成为检察机关亟待重视和加强的一项工作。处理和应对涉检网络舆情,是落实新时期检察机关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在当今时代,网络已经成为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和反映问题的一个重要渠道,也是社情民意焦点之所在。对于检察机关来说,因其法律监督机关的特殊属性,涉检新闻与信息总是受到网民的极大关注,如不妥善处理负面涉检网络舆情,自然会对检察机关的执法信誉和形象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到检察工作的实际开展和检察队伍职业建设。因此,对网络舆情不仅不能回避,而且要把它当作开展工作的重要平台。在这个问题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多次指出,检察机关“必须充分认识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要性,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投入到网络舆论引导工作中来”,使应对网络舆情成为落实新时期“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检察机关重点工作的强大动力。因此,检察机关重视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防范和化解网络舆论危机,在新时期新阶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二、检察机关应对涉检网络舆情的能力相对薄弱涉检信息一旦与网络结合,会产生以下特点:第一,信息公开性。通过网络的公开、传播、影响,检察工作更加透明地呈现在广大公众面前,这给检察机关无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牵连广泛性。网民数量十分巨大,因此,无论是涉检正面信息还是负面信息,一旦被网民所获知,将在很短的时间内对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产生影响。第三,事件突发性。有些事件虽然看似普通,但是一旦煽动起网民,情绪化的意见就能转变为热点事件。第四,影响放大性。网民可以对涉检正面信息进行正面评价,对检察工作进行促进和推动,而发现了涉检的负面信息,网民会进行批评,这本无可♘非,但是一旦一些偏激者抓住这些涉检负面信息,进行恶意夸大,或者加入一些不实言论,夸大其词,有些事件便会酿成重大公共事件。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