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关于2021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自查自评情况的报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贵办《关于报送2021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自评资料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局结合《XX县贯彻落实<2021年度遂宁市县(市、区)、市直园区党政和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组织保障我局及时成立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大英县贯彻落实<2021年度遂宁市县(市、区)、市直园区党政和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精神,成立了大英县审计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和中心负责人组成,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了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日常业务,协调落实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局党组召开党组会学习研究《大英县贯彻落实<2021年度遂宁市县(市、区)、市直园区党政和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方案》,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安排开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审计工作。二、工作开展情况(一)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抓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市、区)、市直园区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领导开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审计;县(市、区)、市直园区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履行了本辖区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得2分,未履行30%。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组织开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审计;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履行了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得2分;未履行扣30%。完成情况:2021年5月28日,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县委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XX县审计机关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点》、《XX县2021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县领导要求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情况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之一。审计局在制定XX镇、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供销社等单位相关领导同志的经济责任审计方案时,已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情况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之一开展审计,目前正在按计划审计中。(说明:该两项分值4分,分别有7个小项,领导组织开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审计仅其中之一,分值未明确到小项,经请示由农办评分。)(二)落实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公共服务优先安排等。市审计局审计和授权县(市、区)、市直园区审计部门开展的县(市、区)、市直园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得1分;发现一个扣0.2分,扣完为止。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得1分;每有一个未整改到位扣0.2分,扣完为止。完成情况:截止目前没有市审计局审计和授权县审计部门开展的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存在的重大问题。(分值2分,自评2分)XX县审计局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