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动迁办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汇报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知道的实施意见》(粤办发〔X〕3号)、《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及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惠州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惠市委办发〔X〕7号)的要求,我办特将今年的落实情况汇报如下:一、建立我办法律顾问队伍我办领导高度重视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予以贯彻落实。外聘法律顾问一名,签订了聘任合同,同时由法规股工作人员配合外聘法律顾问的工作,初步建立了我办法律顾问工作队伍。二、结合我办法律工作特点我办通过外聘法律顾问加强重大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审议、为重要法律文书或合同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案发性、群体性事件。三、不足之处与改进意见目前我办法律顾问制度落实的广度和深度都有不足之处,仅限于重点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往往等待矛盾或问题出现时才要求法律顾问介入。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办拟全面加深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外聘法律顾问在拆迁法律知识宣传、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同时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的业绩考核,实行法律顾问任期制,通过制度化、规范化途径,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