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按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我认真学习党的XX大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围绕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建议,带头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查摆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方向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存在的问题(一)在带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有时认为自己在行动上与党的要求保持一致就行了,思想认识不重要,对微信朋友圈以及网络上的一些错误的政治言论没有主动抵制,存在麻痹思想,对“四个意识”理解认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践行“四个自信”的自觉性上还有一定差距,政治敏锐性和政治洞察力还有待加强。(二)在带头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疑心铸魂方面。一是理论知识“学与思”融合还不深。能够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XX大精神的学习领会,但还存在常规理论学习多、精读细研少,浅层次理解多、深层次钻研少的问题,与完全学懂弄通、入心入脑、走深走实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实践运用“知与行”结合还不紧。还不善于运用新思想新理论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知与行结合得还不够紧密。如上级要求司法办案中要贯彻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司法办案中视野不够开阔、思想存在顾虑,还存在“够罪即捕”等机械办案的现象,没有做到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三)在带头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一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彻底。能够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大政方针和路线政策,但还存在落实上级决策不够彻底的情况。如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统筹考虑较少,解决问题不彻底,工作中忙于应付、抓不住重点,对相关部门的工作缺少指导,责任压得不实,致使专项治理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二是请示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不重视请示报告制度,在严格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管理上有差距,对政治规矩的实质领会不深,没有真正入脑入心,没有把请示报告制度上升到纪律规矩层面认识,按习惯行事、自由行事,在一些常规工作方面有时存在报告不及时或不报告的问题。(四)在带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改革发展稳定方面。一是宗旨意识有所淡化。还没有真正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以人民为中心上,为群众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联系群众方式单一,与群众坐下来,面对面耐心沟通交流少,对群众关注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有时思考不够深、服务不够好。如在开展帮扶工作中,有时仅仅停留在入户走访慰问上,主动为帮扶户办实事、解难题的少。二是执法理念还有差距。在执法理念方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体现不够。比如在案件办理中还存在就案办案、重打击轻保护现象,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树得还不够牢,释法说理不够耐心细致。(五)在带头发扬斗争精神,防范化解风险挑战方面。一是担当劲头还不够足。在大事急事难事面前,挑重担、肯硬骨头的担当精神不够,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攻坚克难的勇气、争创一流的志气、创新有为的锐气不足,按部就班多、创新发展少,平时忙于程序性、事务性工作,政策学习和业务研究不透彻,抓工作的手段不多、措施不新。比如在数字检察以及创新工作等方面还存在着畏难情绪,主动谋划工作创新少。二是破解瓶颈还不够有力。受观念、思路、目标、路径等架构的影响,各部门工作开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业务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和弱项。如业务指标中的落后指标、案卡数据填报存在问题等,这些都是制约我院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和障碍,需要我们进一步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六)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在落实“一岗双责”上还没有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自己的“责任田”和“份内事”,指导分管工作时,抓业务工作的多,抓党风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