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统计局落实做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中期总结报告根据《关于印发新会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府办[2024]6号)、《关于落实做好<新会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结合统计工作职能,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的实效。现就我局中期总结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情况(一)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我局分别制定了2023年和2024年的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并在政府网站公示,其中2023年我局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4次,专项执法检查1次,共检查28家企业项目,暂未发现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2024年上半年我局已根据抽查计划开展了第一季“双随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和第二季“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对我区规上服务业、规上工业等10家企业的数据质量和统计基础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均没有发现问题。在进行检查的同时,执法检查组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依法统计告知书》、《统计人员工作手册》等统计法律法规资料派发给企业,对企业进行统计法制宣传,提高企业单位依法统计的意识。(二)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分别在2023年年初和2024年年初制定了《新会区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和《新会区统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学习内容涵盖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广东省统计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广东省统计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等方面,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提升全局党员干部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统意识。同时,我局在多个全区性统计培训会议上开展对基层统计人员及企事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以进一步强化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知识和法律素养。另外,我局还安排骨干人员积极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等培训班,提升我局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三)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3年以来,我局分别聘用广东广能律师事务所李洪立律师和北京市盈科(江门)律师事务所李海玲律师为法律顾问,为我局的有关法律文书的合法性、规范性提供法律意见,承担我局重大执法法定决定审核工作。(四)强化数据质量核查根据上级文件要求,2023年以来,我局定期对全区统计调查对象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通过现场核查、数据对比核查、综合数据校验核查等方式对全区企业的源头数据质量进行核查。二、存在问题一是统计法治宣传还需要深入。统计普法宣传的平台狭窄、手段较为单一,统计政策法规学习、普法宣传还存在一些盲区,宣传方式需要更加多元化。二是统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仍需继续加强。开展统计执法工作的人员缺乏专业培训,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需要提高,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需要持续加强。三、下一步计划一是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工作。局领导班子持续带头学习掌握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把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持续抓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要求,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执法检查任务,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三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全力推动局全体干部职工“走出去”“走下去”,通过数据核查、执法检查、调研走访等方式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向企业发放统计法宣传资料,“零距离”向企业宣传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有效提高企业对统计法的敬畏心以及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