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实践与思考2022年5月1日起,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信访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改革转制以来,全省xx队伍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充分发挥同老百姓“贴得最近、联系最紧”的职业特点,把xx信访工作牢牢抓住手上,为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在涉消领域根本利益做了大量工作。随着队伍改革持续深化特别是《信访工作条例》的实施,xx信访工作面临着全新的形势,如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xx信访工作,提升xx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现实课题。一、当前xx信访工作的主要困难信访工作历来被称为“天下第一难事”。从基层工作实践和调研了解的情况看,xx信访工作之“难”,主要体现为主观上的思想认识转变难、客观上矛盾问题化解难两个方面。从主观方面看,思想认识不到位,是导致xx信访工作难办的重要根源。特别是以下六个方面的思想误区,在基层xx信访工作中最容易滋生发展。一是“于已无关”的思想误区。觉得信访工作是领导干部的事、信访部门的事,误以为信访程序“兜底”救济就是信访部门“兜底”包揽,信访工作责任意识、主动意识虚化淡化。二是“先入为主”的思想误区。片面认为群众上访吵事闹事、得寸进尺、借题发挥的多,戴着“有色眼镜”看待信访群众,缺乏设身处地把群众的小事当成自己大事来对待的意识。三是“一转了之”的思想误区。只强调“矛盾在基层化解”,新接到的信访事项,不问下级曾经是否处理过,一股脑层层往下转办,既增加了基层工作负担,也容易引起群众不满。四是“掩耳盗铃”的思想误区。以“鸵鸟心态”应对反映情况复杂、办理难度较大的信访事项,寄希望于哄着、骗着、晾着信访人,“让时间去解决问题”,孰不知矛盾不会自然消亡。五是“避实就虚”的思想误区。在信访事项的处理或答复中不善于分析信访人的真实诉求,甚至“答非所问”,有意无意回避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导致信访人反复上访。六是“就事论事”的思想误区。一个信访事项办了就完了,很少结合暴露出的短板漏洞举一反三改进工作,致使个别领域、个别问题同类信访反复发生,信访监督促进工作的作用发挥不明显。类似这些思想误区,归根到底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树得不牢的表现,严重制约和影响xx信访工作的开展,应当高度警惕并坚决杜绝。从客观方面看,矛盾问题化解难,是困扰xx信访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从基层实践来看,xx信访矛盾问题化解难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依法分类处理难。一些信访人“信访不信法”,原本应当通过行政复议、民事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问题,都习惯于通过信访途径向上反映,觉得法定途径费时、费事、费钱,偏离了信访工作的原本定位。二是逐级走访引导难。信访人“信上不信下”观念较为普遍,认为只有上面重视下面才办事,不理解、不配合上级依法转办基层职权范围内信访事项,一定程度增加了办信办访人员的工作负担和抵触情绪。三是过高期望解决难。很多棘手信访事项都源于信访人过高的期望,比如一些火灾原因认定不服类信访事项,背后往往伴随着赔偿纠纷,信访人为谋求个人利益,诉求多超出现有证据证明范围,在法规政策内难以解决。四是理性上访劝导难。个别信访人信奉“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庸俗哲学,缠访闹访偶有存在,极个别甚至还有过激行为,容易干扰基层正常执勤战备和工作秩序。五是改革过渡解释难。近年来,因队伍改革带来的信访问题不容忽视。一些改革政策仍在制定完善的过程中,面对信访人的紧迫关切,一线办信办访人员解释疏导工作缺乏有力支撑,极易陷入“两难境地”。六是就地联动管控难。xx队伍特殊的管理体制,容易让xx信访事项孤立于地方信访工作体系之外,特别是“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信访动向情报传递慢、人员就地稳控协调难等问题比较突出。主客观两方面不利因素交织叠加,是影响xx信访工作成效的主要原因。透析疑难复杂xx信访事项,其背后的思想认识之难与问题解决之难往往交织叠加在一起,呈现出相互依存、螺旋递进的关系。而且,客观方面来自信访人、信访事项本身的复杂不利因素,更容易加深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