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发言材料:《法治之光,照亮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下的法治思想研讨》一、法治之基,全会精神引领法治方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我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道路,而法治在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全会强调了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法治与现代化建设的紧密联系。从历史的维度看,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始终与法治建设相辅相成。在过去的发展中,不断完善的法律体系为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展望未来,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更离不开法治的有力支撑。在全会精神的指引下,我们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方向和新任务。这不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更是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安全稳定的新期待。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只有坚持法治,才能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才能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和风险,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法治之力,贯彻落实全会的实践要求(一)坚持党的领导是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了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明确了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的重要意义。在实践中,我们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检察机关、法院等司法机关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确保党的意志和主张在司法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权威和法治的尊严。(二)不断推进科学立法。立法是法治的基础,全会提出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我们要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特别是在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等关乎国家发展和人民福祉的领域,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良法保障善治。同时,要注重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效率,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和适应性,使立法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法治的关键环节。执法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司法机关要坚守公平正义的底线,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确保每一个司法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任和信心。三、法治之新,创新法治思维与工作方法(一)要不断创新法治思维和工作方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这就要求我们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成果。例如,在应对新兴技术带来的法律问题时,我们要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模式和法律适用规则,确保科技的发展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法治社会的建设离不开全体人民的共同参与,我们要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创新普法方式,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使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同时,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培养他们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培养后备力量。(三)推动涉外法治建设,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涉外法治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我们要加强对国际法律规则的研究和运用,积极参与国际法治建设,提高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同时,要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外部挑战和风险。四、法治之望,展望未来法治建设的新蓝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描绘了宏伟的蓝图我们对未来充满信心和期待。在新的征程上,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就。未来,我们将看到一个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更加高效的法治实施机制,更加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以及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法治将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同志们,我们也期待全体人民在法治的引领下,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共同营造一个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