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在诚信建设工程推进会议上的交流发言自诚信建设工程实施以来,*市司法局主动作为,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围绕“五个强化”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坚决守好诚信建设“最后一道防线”。一、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通过门户网站和“法治*”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各类信息452条。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通过法定程序共选任人民陪审员214名。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作用,全市现有人民监督员19名,共参与监督各级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138件,累计履职140人次。常态化开展“开放日”和庭审观摩活动,共组织旁听庭审3次,开展“行政复议开放日”“公共法律服务开放日”“法考开放日”活动4次。二、强化服务举措,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化建立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市信访局工作站,共派驻值班律师240余人次,接待信访群众11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10余人次,引导信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15人次,提供代书服务1人次。创新推出“公证+信访”模式,建立信访事项息诉罢访承诺公证机制,现已办结信访事项承诺公证5件。举办全市首届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同堂培训班,建立全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败诉、行政复议定期通报制度,今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联合市、旗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2次,广泛推广使用政法大数据平台,实现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公、检、法、司政法各部门共享,线上协同办案共计93件。三、强化行业监管,规范整顿行业秩序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两个专项行动”,行业处分律师1名。制定《*市律师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市12家律师事务所、111名执业律师开展了信用等级评定。动态管理全市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诚信执业档案,常态化开展“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与13名公证员、7名鉴定人员签订《诚信服务承诺书》。邀请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专家库专家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市中心医院司法鉴定所顺利通过自治区评估验收。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将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诚信等级评价情况推送至公、检、法等部门。四、强化诚信教育,打造诚信担当司法行政队伍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系统干部职工均签订承诺书,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违规过问、插手干预司法案件情况发生。建立健全覆盖全系统干部职工的诚信档案,将诚信教育纳入全市法治类培训重点,先后举办全市学习依法行政培训、律师行业诚信建设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培训、全市司法所长、法律明白人诚信教育专题培训等法治类培训5期,覆盖人员3000余人。成立全市诚信建设工程法律顾问服务团,为诚信建设工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5次。五、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民讲诚信社会风尚组建*市诚信宣讲团,组织开展诚信“十进”活动185场次。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宣传活动39场次,发放《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教育1万余人。“法治*”微信公众号推送《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普法微课堂13期,点击量2万多人次。依托“法宣在线”平台,开设诚信建设学习专栏,推送诚信建设信息293条,努力营造“诚信为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