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福建省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号)等文件及市政府办相关要求,XX市生态环境局认真开展本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总体情况第四季度,我局网站聚焦生态环境建设、监察执法、疫情防控等工作开展宣传和服务。同时,结合社会热点开展在线调查和意见征集,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站发布各类信息共299条,工作动态73条,通知公告17条,政府信息公开2条,“XX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共计325篇。网站、政务新媒体未出现“单项否决”等问题。二、存在问题经自查,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存在发布不及时的问题,网站动态发布不及时,互动回应不完善等。下一步将加强沟通和整改。三、下一季度工作(一)继续围绕生态环境建设、监察执法、疫情防控等工作开展宣传,同时做好各栏目及“XX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信息更新。(二)持续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定期排查网站所存在的问题,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服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及时解决市民反馈的问题,关注与群众的互动回应。XX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29日